关于调整应届毕业生离校时间的通知

为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职业技能大赛文件的精神,确保全国中职计算机技能大赛在我院顺利进行,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,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进行调整,内容如下:

1、原定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2008628日、29日两天,调整为2008625日、26日两天。

2办理离校手续的其他要求与地点不变。

3、凡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离校手续的,可在20089月初返校办理。

 

请同学们相互转告!祝同学们工作顺利!

 

学院教务处

20084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