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应届毕业生离校时间的通知
为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职业技能大赛文件的精神,确保全国中职计算机技能大赛在我院顺利进行,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,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进行调整,内容如下:
1、原定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2008年6月28日、29日两天,调整为2008年6月25日、26日两天。
2、办理离校手续的其他要求与地点不变。
3、凡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离校手续的,可在2008年9月初返校办理。
请同学们相互转告!祝同学们工作顺利!
学院教务处
2008年4月15日